男子两天打劫4间便利店 被捕后企图抢警察的枪

2014年05月19日09:53  南方都市报 收藏本文

  南都讯 记者康殷发自香港 继16日香港荃湾及旺角两间7- 11便利店被手持电枪的劫匪打劫后,前日尖沙咀及荃湾两间7- 11也发生类似劫案;警方调查后相信属同一匪徒所为,四案合并交予荃湾警区重案组跟进。前日中午,警方在元朗流浮山拘捕一名企图偷快艇的非法入境者,该名陈姓内地男子年龄27岁,经调查后相信为涉及4宗案件的电枪劫匪。昨日,香港警方介绍拘捕经过。    

  打劫其中2间便利店未能得逞

  据悉,被捕27岁内地男子陈×恩,其外形与4宗便利店电枪劫案闭路电视片段中的疑犯吻合。

  据了解,这名劫匪两日打劫4间便利店。第一宗劫案发生在16日凌晨,疑犯持电枪闯入荃湾海坝街便利店,掠去6000多元财物;同日下午,疑犯继续来到旺角长沙街便利店犯案,未有收获。

  17日凌晨1时许,疑犯再次出动,先在尖沙咀柯士甸道一便利店,持电枪放电,声称打劫。店员以为有客人开玩笑,并挥手叫疑犯离开,不用再玩了。疑犯未能得逞,唯有离开。17日凌晨3时在安荣街二号便利店,掠去5100多元现金。

  被捕后还企图抢警察的枪

  消息指,疑犯见行藏败露,抛弃证件,企图掩饰身份,前日下午3时在流浮山偷走一艘快艇,企图偷渡返内地。警方接失主报警后,在旧流浮山警署对开约50米对开海面截停该艘快艇,并在快艇上拘捕陈×恩。

  疑犯之后被带返天水围警署接受调查,其间他企图拔取一名男警员的配枪但不成功,随即被制服。

  目前该疑犯涉嫌擅自取去交通工具、非法入境及企图盗窃被捕,将被通宵扣查。案件交由新界南总区重案组跟进。

  依据香港法例,电枪属于“枪械”,如无牌管有电枪、子弹、催泪喷剂等均属违法。过往曾有访港旅客在外地购买兼具照明功能的电枪,希望当电筒用,也有海员习惯随身带自卫,一旦过境时被发现均会被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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